查看原文
其他

【权威发布】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“国有林场改革典型案例”征集活动的通知

2016-05-11 中国林业网

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
“国有林场改革典型案例”征集活动的通知

办场字〔2016〕85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林业厅(局)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,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:

为进一步加大国有林场改革典型的挖掘和宣传力度,充分发挥其在打赢国有林场改革攻坚战中的良好引领带动作用,根据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精神和国家林业局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,我局决定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“国有林场改革典型案例”征集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

一、活动目标

征集评选100个左右具有代表性的市(地、盟、州)、

县(市、区、旗)、国有林场等层面的国有林场改革典型。
二、征集方式

(一)省级推荐。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推荐、报送本地本单位的国有林场改革典型。

(二)邀请采写。特邀部分媒体记者深入改革典型开展采访报道。

(三)公开征集。向社会公开征集国有林场改革典型案例。
三、作品要求

(一)题目直观鲜明、通俗扼要;内容层次清晰、真实准确,一般应主要包括改革的特色、成效、经验和启示等;文字生动简洁,字数控制在3000字以内。

(二)作品必须为原创,具有创新性、新颖性。

(三)作品可以个人或集体名义报送,所有作品均须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公开发表。
四、时间要求

作品征集时间为2016512月。
五、评选表彰

(一)评选。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符合条件的作品进行评选。

(二)表彰。活动拟设优胜奖和优秀组织奖2个奖项。

优胜奖:一等奖10名、二等奖20名、三等奖30名和优秀奖40名,颁发奖金和证书。

优秀组织奖:对积极挖掘整理、推荐报送本省(区、市)改革典型的单位,授予优秀组织奖,颁发荣誉证书。

获奖作品将结集出版。
六、其他事项

以省(区、市)为单位推荐的作品,除电子版外,请同时发纸质文本稿件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。

联系人:国家林业局场圃总站 刘鹏

话:01084239854

箱:

特此通知。

国家林业局办公室

2016427



(来源:中国林业网)




中国林业网

国家林业局政府网官方微信

权威发布林业重大决策部署,重要政策文件,重点工作进展,重要会议及活动等政务信息;趣味林业科普知识等各种你想知道而不知道的百科。新浪微博@中国林业发布,参与互动。

试试回复这些关键词:

国有林场/国有林区/天然林/电子商务/林业改革/林权证/野生动物/图解/十件大事/退耕还林/森林公安/森林康养/光伏电站

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